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野狐禪的評破

釋界靜(法正)

   

  問曰:若成就不殺法者,何故迸石而來?

  答曰:佛於先世種壞身業,定報應受,示眾生業報不可捨故現受,是故自來。(大26˙76下)

  問曰:云何佛不可害,是不共法?

  答曰:諸佛不可思議,假喻可知,假使一切十方世界眾生皆有勢力,設有一魔有爾所勢力,復令十方一一眾生力如惡魔,欲共害佛,尚不能動佛一毛,況有害者。

  問曰:若爾者,調達云何得傷佛?

  答曰:此事先已答。佛欲示眾生三毒相,調達雖持戒修善,貪著利養而作大惡。又令知佛於諸人天心無有異,加以慈愍,視調達、羅睺羅如左右眼,佛常說等心,是時現其平等。天人見此起希有心,益更信樂。又長壽天見佛先世有惡業行。若今不受,謂惡行無報。佛欲斷其邪見故現受此報。復次,佛於苦樂心無有異,無吾我心,畢竟空故。諸根調柔,不可變故,不須作方便離苦受樂。如菩薩藏說:佛以方便故現受此事,應當廣知,是名佛不可害不共法。(大26•81上-中)

  「諸佛成就無殺法」的不可思議境界,「一切世間無能奪(其)命」,但又正因為「佛於先世種壞身業,定報應受」。這正是世尊以報身示現人間「開導眾生悟入佛之知見」所顯現的「順同凡夫相」。佛陀所悟證的是緣起性空中道平等正法,這正法不可破,不可滅,法性常住,因果歷然。

  下面再舉出一則問難的對話來結束本題的討論。

  「復次佛不知旃遮婆羅門女以淫欲謗,若佛先知,應告諸比丘未來當有是事」。(大26•74中)

  對以上的問難,龍樹菩薩回應說:

  「汝言旃遮女,佛不先說者,我今當答:以旃遮女故譏佛者,不能壞一切智人因緣,若佛先說,旃遮女當來謗我者,旃遮女則不來。

  復次,佛先世謗人罪業因緣,今必應受。」(大26•76下)

  佛是一切智人,佛知道過往罪業因緣,如今業緣成熟,必應受報,無須逃脫,也逃脫不了,如此才堪稱「不昧因果」,才能稱得上具一切智智的佛陀。

  若對世尊示現人間,還尚有疑惑,可直接查閱《十住毘婆沙論》卷十,所有疑難龍樹菩薩皆已作解答,在此不多舉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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